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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知识
作者:佚名    内容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206    更新时间:2011-4-20    

预防接种知识

   1.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的成效

   预防接种工作是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也是各国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迄今脊髓灰质炎(脊灰)的发病率下降了99%,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目标;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2003年就避免了200万因疫苗可预防疾病导致的死亡和60万乙肝相关死亡(肝硬化和肝癌)。

我国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3亿多人,减少死亡400万人。2000年我国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实施乙肝疫苗接种后,全国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75%降至2006年的7.18%5岁以下人群已降到1%以下,因接种疫苗减少乙肝病毒感染者3000多万人。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2007年国家实施扩大免疫规划,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等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扩大到14种疫苗防15种疾病。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过程中,接种疫苗成为重要的手段。

   2.预防接种是安全的,发生异常反应概率很低

   免疫规划的对象是健康人群,其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预防接种主要是对易感者进行预防接种,其实在提高个体免疫水平的同时,必然会提高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有助于群体免疫屏障的形成。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人为阻断,传播的范围收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

   3.疫苗的特性及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等),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其中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仅有很少部分人可能出现异常反应,但发生率极低。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病情相对较重,多需要临床处置。近几年,我国每年预防接种大约10亿剂次,但是经过调查诊断与接种疫苗有关且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很少,发生率很低。

   我市每年为6周岁以下儿童接种免费疫苗百余万剂次,未发生严重异常反应。

   4.有六种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偶合发病;(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5.预防接种后偶合症

   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六种情况中,偶合症是最容易出现的,也是最容易造成误解的。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疫苗接种率越高、品种越多,发生的偶合率越大。

   预防接种过程中的偶合症发生概率有多大呢?以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偶合死亡为例。我国新生儿(028)死亡率为10.7‰,全国每年出生儿童约为1600万;据此推算,全国每年约有17万名新生儿死亡,即每天约有466名新生儿死亡。按照我国乙肝疫苗免疫程序规定,乙肝疫苗在儿童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以全国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率75%计算,则每天约350名新生儿死亡者接种了乙肝疫苗,即全国每天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可能出现偶合死亡350起。

   6.关于预防接种的禁忌证

   目前,除接种狂犬疫苗外,接种其它任何疫苗都有禁忌症,通常的禁忌症有正在患有严重器官疾病,尤其是处于活动期的疾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正在发热;对疫苗成分过敏等,免疫缺陷儿童不能接种活疫苗。在有明确禁忌症的时候,确实不能接种疫苗,应待患儿病好后再接种。

   7.接种疫苗后仍有可能发病

   疫苗均具有一定的保护率,但由于受种者个体的差异,少数人接种后不产生保护作用,仍有可能会发病。另外,如果接种疫苗时受种者恰好已处在该疫苗所针对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疫苗还未产生保护作用,所以接种疫苗后仍会发病,这就属于偶合发病。  

   8.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

   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理,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由于造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因素非常复杂,所以在国家《工作规范》和《鉴定办法》中明确规定,在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负责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专家组由临床、流行病、医学检验、药学、法医等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由申请鉴定方预交鉴定费。经鉴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鉴定费由国家支付,由二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鉴定费用由相关疫苗的生产企业承担。不属于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提出鉴定的申请方承担。)需要说明的是,鉴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原因很复杂,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诊断需要时间,不会马上得出结论。任何其他医疗机构和个人均不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调查诊断结论。对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引起的死亡事件,需要进行尸检才能得出结论,而尸检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

   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预防接种是一项公共卫生措施,在保护绝大多数人群健康的同时,极个别人承担了发生异常反应的风险。充分考虑到受种者的权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规定,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给予一次性补偿,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属于二类疫苗(自费接种)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10.对因异常反应引起的严重损害者可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但不是赔偿

   异常反应它是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异常反应的发生是小概率事件;它既不是疫苗质量问题造成,也不是实施差错造成,各方均无过错。通过预防接种建立免疫屏障,保护受种者同时,也保护了受种者周围人群。因此,对受种者予以一定经济补偿,不是赔偿。

   11、疫苗接种程序

   我市从200871日起正式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扩大国家免疫程序疫苗免疫程序见表),免疫规划范围内的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如脊灰疫苗与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与乙脑疫苗等,两种活疫苗如果不能同时接种必须间隔28天进行接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我市6周岁以下儿童常规应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疫苗22针次。接种11种疫苗预防12种疾病,出血热疫苗在我市重点地区16-60人群接种,炭疽疫苗、钩端螺旋体疫苗在发生疫情时接种,以上纳入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疫苗称为第一类疫苗,公民免费接种。其他未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为第二类疫苗,公民自费、自愿接种,如:狂犬疫苗、水痘疫苗等。

   12、疫苗接种过程中儿童家长注意事项:

   作为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第一类疫苗。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孩子出生后接生单位负责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办理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转卡记录),您拿着登记卡到孩子居住地接种门诊进行登记,农村一般在乡卫生院,城市一般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预防接种卡,领取预防接种证。预约下一剂疫苗的接种时间。)以后按照接种医生的预约日期及时带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进行接种时家长应携带预防接种证,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并妥善保存预防接种证,它是接种医生接种疫苗必备凭证,儿童入托、入学时也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如果您孩子是外地户口,或暂时没有户口,也可以到孩子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登记接种)如果接种证不慎丢失或损坏,应当到接种门诊进行补证。家长还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接种前应该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详细阅读接种门诊公示内容以及第一类疫苗接种告知书或第二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如实向接种医生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禁忌症等情况。除狂犬疫苗外,其他疫苗都禁忌证,(因为狂犬病为致死性疾病,不论任何情况,犬咬伤后均应接种狂犬疫苗,三级咬伤也就是咬伤出血还要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每种疫苗的禁忌症各不相同所以要请家长详细阅读接种门诊公示内容以及第一类疫苗接种告知书或第二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确认无禁忌症签字后,接种医生才予以接种。受种后家长应该和儿童一起在接种现场停留30分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在预防接种后个别儿童可能会出现一些接种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这是由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一般接种反应,家长不必惊慌,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它疾病。如果反应较重时可对症处理或咨询医生,(比如发热超过38.5度,给退烧药等)必要时送医院观察治疗。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接 种 对 象

月(年)龄

接种剂次

接 种 部 位

接种途径

接 种 剂 量

/剂次

 

乙肝疫苗

016月龄

3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酵母苗5μg/0.5ml

CHO10μg/1ml20μg/1ml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28

卡介苗

出生时

1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皮内注射

0.1ml

 

脊灰疫苗

234月龄,

4周岁

4

 

口服

1

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

百白破疫苗

345月龄,

1824月龄

4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0.5ml

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

白破疫苗

6周岁

1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0.5ml

 

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8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1824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乙脑减毒活疫苗

8月龄,2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A群流脑疫苗

618月龄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30μg/0.5ml

12剂次间隔3个月

A+C流脑疫苗

3周岁,6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100μg/0.5ml

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甲肝减毒活疫苗

18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1ml

 

出血热疫苗(双价)

1660岁(重点地区接种)

3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1ml

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炭疽疫苗

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或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上划痕

0.05ml2滴)

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钩体疫苗

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成人第10.5ml, 第21.0ml

713岁剂量减半,必要时7岁以下儿童依据年龄、体重酌量注射,不超过成人剂量1/4

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注:1. 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20μg/ml        2. 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201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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